怀仙馆终于和黑山四部达成协议,协议共分三大项七小款,分别就税赋、刑狱、战备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。 税赋上,黑山四部原本向崇玄署每年缴纳的灵石改为向怀仙馆缴纳,数额由十万降到五万。 黑山诏入籍的宗门依旧由黑山四部核批,但需向怀仙馆报备,怀仙馆拥有最终否决权,如无特殊理由,怀仙馆通常不使用该项权力。 黑山诏依然拥有收取税费的权力,非修士的税费怀仙馆不管,但修士须和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