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4:国服第一(5 / 15)

眼的位置。

不仅如此,他们还给这个被侵权的小女孩起了个名字。

然后在包装上的肖像旁边写下:代言人,小乐优

有鼻子有眼的,还真像那回事。

甚至还有同行,或者做童装的企业联系他,想邀请‘小乐优’去代言他们公司的产品。

但是心虚的老板哪里能同意,全都给打马虎眼糊弄过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