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六章 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的区别(5 / 12)

名进一步明确的内容。

高空抛物是指故意从高空抛弃的行为,主观恶性较大,所涉罪名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故意伤害罪、故意杀人罪等。

高空坠物指的是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的行为,主观心态为过失……。

两者虽然只差了一个字,但所涉罪名的判别包括出事后最终的判决,都是天壤之别。

就像是今天的情况,如果朱能祥是高空坠物,那他的主观心态就是过失。

别说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