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5 章 第三把火(2 / 20)

,扣除本人当年度绩效工资、降一级工资;

查实两次及以上的,清退违规所得,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,并予以解聘,自谋出路;

此外,文件规定,学校是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单位,校长是禁止有偿补课的直接责任人,凡经查实有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,作如下处理:

查实一起的,扣学校目标管理考核2分;

查实两起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