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5 章 第三把火(1 / 20)

放寒假前一天,宁阳县教育局印发《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》,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,从严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。

文件对在职教师10种有偿补课行为进行界定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违规教师按照《规定》有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:

查实一次的,清退违规所得,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,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,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、晋升职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