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附议!
少数服从多数,通过!
潘森林排在老三,山北省玉棉市人,“小明同学”想报复他一下,首先提议叫他“小三”!
另两人眼睛一亮,都觉得这花名好啊!
结果潘森林死活不同意,还威胁说谁要叫是他小三,他就叫谁老公!
卧槽,这“同归于尽”的招数太狠了!
于是大家都很“尊重”
第35章 预订一场花酒!(3 / 18)
地附议!
少数服从多数,通过!
潘森林排在老三,山北省玉棉市人,“小明同学”想报复他一下,首先提议叫他“小三”!
另两人眼睛一亮,都觉得这花名好啊!
结果潘森林死活不同意,还威胁说谁要叫是他小三,他就叫谁老公!
卧槽,这“同归于尽”的招数太狠了!
于是大家都很“尊重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