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1章 国家银行(1 / 8)

天选之子 海东青 675 字 2个月前

第521章 国家银行

“我朝有律法规定,凡私房钱债,及典当财物,每月取利,并不得过三分,违者笞杖四十,以余利记赃,重者坐赃论,罪止杖一百。”

“即是三分利息,若是放贷规模足够大,坏账控制到最小,那么这笔利润,足以让朝廷大大缓解赤字。”

徐长青越想越激动,他这个管钱袋子的大管家,实在是受够了每天被人追着要钱,可口袋里一分钱都没